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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办理原医保卡业务,聊城年内实现 “一卡通”

2019-05-05 22:28:52齐鲁壹点佚名查看次数:985
  聊城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来,广大网友纷纷通过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APP情报站、齐鲁今日聊城微信平台、齐鲁晚报今日聊城官方微博积极建言献策。有网友建议个人医保专用卡实现全市通用,可提取现金。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回复:目前,我市参保职工使用的医保卡主要用于个人账户的收入和就医支付,分两种:一种是银行代发的银联卡,如市直、东昌府区、东阿、冠县、莘县;另一种是IC卡,如临清、高唐、茌平、阳谷。每个县的医保卡仅限于在县域内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不能跨县使用。
  为解决医保卡等不能跨地报销问题,从2017年开始,市人社部门筹备将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相关业务纳入社保卡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国家统一标准的第三代社保卡,取代目前使用的银联卡和IC卡。目前,参保人员集中采集信息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制作并陆续发放社保卡,预计今年年内全部正式启用。届时在全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保卡办理原医保卡的所有业务,实现真正的 “一卡通”。

  按照 《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聊政发[2000]88号)等文件,职工个人账户卡专门用于职工门诊看病就医,不能用于其他消费,不得提取现金。但仅限于几种情况允许提取现金,对于退休后异地安置、长期驻外的在职职工每年可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取一次现金,对跨地区调动的可一次性提取现金,对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予以注销余额可按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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