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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宣布公立医院不得改制 已改制的需收回或新建

2019-01-25 10:16:54大河报佚名查看次数:534
  本报讯“改革不是改制,凡是改制的,要由政府收回或新建。”1月22日,在郑召开的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上,省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阚全程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拓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让公立医院成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

  据了解,我省此前曾在多地进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由社会资本对公立医院进行直接股权收购,或通过共同设立医院管理公司进行间接持股。此举也成为彼时国内大多数公立医院改制试点的一种重要途径。

  但在此过程中,由于区域分工、功能定位不清晰,规模扩张较多,医疗服务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原因,导致部分改制后的医院服务质量得不到居民认同;少数地方还存在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争夺基层诊疗资源的问题。不仅如此,待遇问题也被医护人员所诟病。

  近年来,多地改制后的公立医院,又逐渐开始恢复政府举办属性:2016年,改制8年的许昌市中心医院回归公立身份;2017年,洛阳市多家改制后的医院开始恢复公立医院的步伐;2018年6月,新郑市第一所公立人民医院——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正式开诊。据介绍,该院是由新郑市政府全额投资兴建的市属唯一一所公立二级综合性医院。
  1月24日,阚全程在全省医政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公立医院必须坚持政府举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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