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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提高医保待遇 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68万多元

2018-09-04 09:46:05金羊网佚名查看次数:377
  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通讯员黄君博报道:2019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9月1日正式启动,征缴期将持续至12月2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667元/人。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在上述时间内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9年度将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从2018年起通过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的方式,不断提高参保人待遇水平。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将再度提高: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其他城乡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70%。此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019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68万多元。

  新生儿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缴费可追溯待遇
  2019年度医保如何办理?市医保局表示,如市民已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则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续保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如市民之前已办理停保手续且需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只需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大中专学生、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记者了解到,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2019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居民医保费的,2019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针对市民咨询较多的新生儿参保问题,市医保局表示新生儿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从出生开始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8年和2019年,需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办理2018年度及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保费,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
  未及时停保的幼升小新生仍按原渠道缴费
  未及时停保的幼升小一年级新生(从化区除外)在2019年度仍然按照之前的缴费方式和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再次向学校缴费。但是在缴费后应向学校申请办理单位变更手续,以便在下一个年度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
  未参加2018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时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自2018年9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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