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
2018-07-26 09:08:47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348
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记者陈聪)记者25日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全面启动实施。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各地要抓紧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
通知提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通知对群众异地就医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明确,巩固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异地就医问题,为城乡居民规范转外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减少跑腿垫资。
国家医保局有关专家指出,通知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体现了国家医保局职能整合和相关部门衔接过渡。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各地要抓紧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
通知提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通知对群众异地就医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明确,巩固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异地就医问题,为城乡居民规范转外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减少跑腿垫资。
国家医保局有关专家指出,通知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体现了国家医保局职能整合和相关部门衔接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