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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全面督查 878间医疗机构

2018-07-04 09:27:54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289
  7月1日起,龙岗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连日来,全区卫生监督部门全员出动,对辖区878间社康中心、门诊部和诊所进行督查。目前,发现存在输液行为的8间,含1间门诊部和7间诊所,均已立案查处。
  本报记者走访发现,仍有不少市民对新的政策“蒙查查”,更有患者为求“好得快”主动要求输液。龙岗卫生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新政顺利执行。

  医疗机构违规最高罚一万
  6月22日,龙岗区召开全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从7月1日起全区停止门诊静脉输液。会议要求,全区各公立医院,除急诊科外,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服务;中医馆、中医类诊所、医务室,自7月1日起禁止进行输液治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西医类诊所,7月1日起原则上禁止对53种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输液治疗。龙岗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违规开展静脉输液、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师,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7月2日,检查组走进龙岗区龙城街道某西医内科诊所,早上9点已有患者在排队看病,进入大厅后,只见4名患者正在输液,执法员查看了其输液治疗单,发现2名患者是上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属于53种常见病多发病,原则上是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其次,你使用了抗生素进行输液治疗,诊所开展静脉输液未取得卫生部门许可、违法相关规定。”执法员对该诊所进行立案调查。

  三种情况可豁免
  有龙岗医院医护人员说,在新政实施的头几天,有少数慢性疾病患者因为用药习惯问题,主动提出门诊输液的要求。“经过解释后基本能接受,没有出现明显的反感。”
  “如患者有确需输液的,要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龙岗区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表示,医师应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并在其门诊病历中附注输液治疗情况说明,认真执行静脉输液操作规范。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此三种情况下才进行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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