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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特贴人员医疗补助今年起拟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2018-05-30 09:45:47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431
  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报道:从2018年起,广州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简称特贴人员)医疗补助从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昨天,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草拟了《关于完善我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医疗补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区人社局及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据悉,特别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广州市人社局根据特贴人员年度考核和信息核查情况,将医疗补助直接划拨至特贴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11月。
  据了解,自2003年1月以来,广州市对人事行政关系在广州市的特贴人员实行医疗补助,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重视和关心,得到广大特贴人员的充分肯定。根据市法制办有关清理通知,该文件现已期满失效。因此,广州市人社局进行了修订完善,草拟了《关于完善我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医疗补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按照意见稿规定,从2018年起,广州市特贴人员医疗补助从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医疗补助的对象为人事行政关系在广州市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广州市人社局表示,此次调整特贴人员医疗补助标准是新时代下做好人才工作的迫切需要,围绕建设人才高地,广州市须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服务,全力为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务。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贴人员的医疗补助标准(300元/人/月)明显偏低,近年来特贴人员也多次反映了提高医疗补助的诉求。据悉,此前2008年、2011年,国家、省分别提高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其中,国家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600元,省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600元。“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拟从2018年起我市特贴人员的医疗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600元。”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停发医疗补助
  据介绍,广州市特贴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在职特贴人员每年须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特贴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而离退休特贴人员每年须核查个人信息,由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移交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特贴人员由其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进入“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局核准。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停发或取消医疗补助的情形,具体包括:违法违纪等违背政府特殊津贴应具备条件者,取消医疗补助。单位考核不称职的,停发下一年度的医疗补助;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取消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人事行政关系调离广州市,或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出国(境)逾期不归或出国(境)定居的,停发医疗补助。去世的,从去世后的下月起停发医疗补助。因故未按时参加年度考核或信息核查的,暂缓发放医疗补助。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按时参加年度考核或信息核查的,医疗补助不予补发。

  广州市人社局称,此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暂缓发放情形,“该条款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长期坚持的做法,目的是为了督促特贴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每年开展年度考核及信息核查工作。重新参加年度考核或信息核查的,重新发放医疗补助”。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称,特贴人员如有变动情况,各单位须在发生变动1个月内登陆“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报。凡因迟报、漏报、错报造成特贴人员医疗补助发放失误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追回多发的医疗补助。
  广州市享受政府特贴人员约400人
  据介绍,广州市特贴人员医疗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列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预算。市人社局根据特贴人员年度考核和信息核查情况,将医疗补助直接划拨至特贴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11月。
  广州市人社局介绍,以2017年底广州市享受政府特贴人员400人测算,每年须增加财政支出约144万元(300元∕月∕人*12月*400人),总资金额约为288万元(600元∕月∕人*12月*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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