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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先天结构畸形患儿可获最高3万元医疗补助

2018-05-23 10:15:50沈阳日报佚名查看次数:402
  今年,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对0-18岁、临床诊断为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的贫困城乡患病儿童进行救助,将为在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的患儿一次性提供3000元-30000元的医疗补助金。
  去年4月,辽宁省印发了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试点工作方案,并启动了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今年4月,辽宁调整并印发了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方案。调整后,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为0-18岁、临床诊断为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的贫困城乡患病儿童,患儿家长可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市儿童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锦州市妇婴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共6家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申请。

  救助病种包括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6大类共72种疾病。将为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的患儿一次性提供3000元-30000元医疗补助金。
  具体补助金额为: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含)。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市民可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咨询。
  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到今年4月底,辽宁省一年来共收到申请材料163份,组织复审15次,通过复审161人,已为95名患儿争取到救助款86万余元。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尚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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