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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实施“医疗扶贫”惠及1276户建档贫困户

2018-05-22 09:52:09闽西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464
  “政府的扶持政策,对我们贫困户提供了很大帮助。”5月21日,永定区峰市镇贫困户葛某莲说。葛某莲的丈夫张某罹患白血病,花掉诊疗费77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专项救助、新农合大病保险这3项共为他报销、补助了39.7万元。

  永定对建档贫困户大力实施“医疗扶贫”,把贫困户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封顶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贫困户罹患包括食管癌、胃癌、结肠癌、乳腺癌等13种疾病的,实行单病种付费和定额控制,患者住院期间诊疗总费用超出总额部分由定点区医院承担,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基础上,贫困户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还可报销90%。同时,向贫困户提供14项家庭医生上门服务项目,包括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回访与管理等。
  2017年至今,永定共向1276名建档贫困户实施了“医疗扶贫”,给贫困户的诊疗报销与补助达12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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