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专项整治民营医疗机构
2018-05-07 09:44:25华商报佚名查看次数:526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针对网友及媒体曝光的西安私营医院虚假宣传欺骗患者等乱象,西安市卫计委日前召开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对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展开专项整治。
宣传内容不规范
“西安莲湖生殖医院”被责令整改
据了解,媒体及网友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一些民营机构悬挂多个牌子虚假宣传、标示名医坐诊却查不到医生执业信息等。目前,各区县都在对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展开全面检查和规范。
5月5日,莲湖区卫计局对“西安莲湖生殖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对医院门前、一楼大厅及各科室悬挂牌匾逐一进行排查,并对医院网站宣传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院网站存在晒“荣誉”及网络宣传内容、用语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医院暂停相关网站运行,对网站不规范内容进行整改。同时对网络广告宣传不规范问题,转交工商部门进一步核查。自5月6日起,该区对辖区所有民营医院进行逐一检查,并按照《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量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5月4日晚至5月5日,雁塔区卫计局对西安雁塔天佑妇产医院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医院网站公示情况、人员注册备案情况及诊疗记录。5月5日上午,对西安雁塔友好医院依法执业、医疗质控管理、网络宣传等方面进行了突击检查。对西安雁塔天佑妇产医院、西安雁塔友好医院提出了八项处理意见,要求严肃核实违法行为,并按照《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医疗机构征信平台,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量化管理,适时启用黑名单制度。同时对全区所有民办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坚决打击。
新城区卫计局第一时间制定《新城区民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打各项类诊疗宣传乱象。
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近日西安市卫计委出台了《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西安市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不良记分共分为10分、8分、6分、4分、2分五个档次,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医疗机构的49种情形将被记分,包括在岗医生未按规定佩戴胸牌;采取雇用“医托”、贬低对方等不正当行为进行行业竞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非医学所需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或亲子鉴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使用未经注册的医师、护士从事诊疗活动;或使用注册医师、护士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或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等。
同时,对不良执业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在实行记分的同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度记分达到20分的医疗机构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单位。
宣传内容不规范
“西安莲湖生殖医院”被责令整改
据了解,媒体及网友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一些民营机构悬挂多个牌子虚假宣传、标示名医坐诊却查不到医生执业信息等。目前,各区县都在对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展开全面检查和规范。
5月5日,莲湖区卫计局对“西安莲湖生殖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对医院门前、一楼大厅及各科室悬挂牌匾逐一进行排查,并对医院网站宣传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院网站存在晒“荣誉”及网络宣传内容、用语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医院暂停相关网站运行,对网站不规范内容进行整改。同时对网络广告宣传不规范问题,转交工商部门进一步核查。自5月6日起,该区对辖区所有民营医院进行逐一检查,并按照《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量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5月4日晚至5月5日,雁塔区卫计局对西安雁塔天佑妇产医院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医院网站公示情况、人员注册备案情况及诊疗记录。5月5日上午,对西安雁塔友好医院依法执业、医疗质控管理、网络宣传等方面进行了突击检查。对西安雁塔天佑妇产医院、西安雁塔友好医院提出了八项处理意见,要求严肃核实违法行为,并按照《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医疗机构征信平台,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量化管理,适时启用黑名单制度。同时对全区所有民办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坚决打击。
新城区卫计局第一时间制定《新城区民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打各项类诊疗宣传乱象。
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近日西安市卫计委出台了《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西安市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不良记分共分为10分、8分、6分、4分、2分五个档次,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医疗机构的49种情形将被记分,包括在岗医生未按规定佩戴胸牌;采取雇用“医托”、贬低对方等不正当行为进行行业竞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非医学所需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或亲子鉴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使用未经注册的医师、护士从事诊疗活动;或使用注册医师、护士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或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等。
同时,对不良执业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在实行记分的同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度记分达到20分的医疗机构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