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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需设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和门诊

2018-04-18 09:47:35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386
  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明确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的定义,并确立其基本设置、设施及药品配备等,对服务内容与流程、服务监管等方面也提出管理规范和要求。
  《规范》规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是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诊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在基本设置方面,《规范》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导医台专门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负责为就诊老年人提供接待咨询、预约就诊、就医指南、转诊服务等。同时,要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提供挂号、收费、取药、医保报销、入(出)院办理等快捷服务,并落实相关老年医疗服务优惠政策。老年人就医窗口可与其他享受便利医疗服务人群的就医窗口一致。在人员配备方面,“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配备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疗护理人员,对就诊老年人进行分诊、引导及解释工作。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放置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应开设老年人门诊,为就诊老年人开展综合诊疗,提供专业化的诊疗、康复、护理意见。医疗卫生机构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合作机制,畅通快速便捷的转诊渠道,将需要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及时转诊至相应的医疗、养老机构。逐步建立信息化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实现对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管理与就诊预约、急诊救护等信息的快速对接,保障老年人就诊的一站式服务。
  在设施设备方面,医疗卫生机构公共设施应与服务功能相匹配,应符合无障碍设施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配置协助老年人就诊所需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救护车等转运工具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使用。在药品耗材配备方面,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突发病等需要的常用药品耗材,保障急诊用药充足和个性化的用药需求。(记者郝金刚 通讯员卢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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