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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接种二类疫苗本月起加收服务费

2018-04-16 08:53:33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398
  接种二类疫苗本月起加收服务费
  服务费将在原有自费接种基础上收取 最高指导价格为25元 下浮幅度不限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本市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4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接种第二类疫苗,将收取每剂次最高25元的服务费。这意味着,今后在京接种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EV71型手足口病疫苗等二类疫苗,将在原有自费接种基础上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根据《通知》,为保障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制定了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价格,该项目价格为每剂次25元,但这一接种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通知》中明确提出,第二类疫苗应当实行零差率销售,服务内容也必须满足项目内涵的有关要求,不得超标准收费。项目内涵包含的服务内容,也不得再单独收取费用。按照要求,接种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核实受种者预防接种信息、问询病史和完成必要查体,并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签署告知书。通过皮内注射、皮下注射、肌肉注射或喂服等适当方式完成接种,并对受种者进行30分钟的接种后健康状况观察。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项收费的“医保类别”为“丙类”,这也意味着,该服务收费将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对于一类疫苗,此次《通知》中也明确提出,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疫苗接种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从4月1日起,全市接种第二类疫苗,都将按照新规来收取接种服务费。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求各有关疫苗接种机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第二类疫苗接种的服务价格、服务内容等信息,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已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未来,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密切关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记者 林艳)内存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进行接种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三联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多糖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甲肝灭活疫苗、甲乙肝联合疫苗、灭活脊灰疫苗、Hib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23价肺炎、水痘疫苗、流感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A+C结合流脑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疫苗、灭活脊灰-百白破-Hib五联疫苗、狂犬疫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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