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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公立机构模式改革

2018-01-09 10:19:19腾讯佚名查看次数:453
  河北: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公立机构模式改革即通客户端报道(记者 聂鑫)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医改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医改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允许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模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及配套改革。

  河北省辖区内的二级及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等,可申请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模式开展相应改革。
  改革主要内容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下同),参照我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已纳入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参照属地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后的医保支付政策,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谈判确定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同时纳入医保监控系统进行监督。一级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省卫计委等五部门发布通知 允许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模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及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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