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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卤猪蹄中检出亚硝酸盐

2017-12-20 09:49:37华商报佚名查看次数:398
  近期,西安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糕点制品17批次,发酵面制品1批次,肉制品3批次,其中发酵面制品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3批次不合格,糕点制品3批次不合格。

  在西安铁道技师学院(小吃城)抽检的南瓜饼(生产日期:10月30日)甜蜜素含量为0.22克/公斤(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在高陵区百合大厨房抽检的卤猪蹄(生产日期:11月3日)亚硝酸盐含量为38毫克/公斤(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在西安蜀都旋转餐饮有限公司抽检的卤牛肉(生产日期:11月3日)亚硝酸盐含量为29毫克/公斤(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在蓝田县咏福楼饭店抽检的卤牛肚(生产日期:11月9日)亚硝酸盐含量为28毫克/公斤(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在灞桥区糖村蛋糕店抽检的南瓜软欧(自制糕点)(生产日期:10月24日)和香草香枕(自制糕点)(生产日期:10月24日),霉菌检验结果分别为160cfu/g和220cfu/g(标准规定:≤150cfu/g);在灞桥区御饼香糕点店抽检的果立方(自制蛋糕)(生产日期:10月25日)霉菌检验结果为230cfu/g(标准规定:≤150cfu/g)。

  市食药监局要求相关区县食药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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