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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补齐医疗卫生八大短板

2017-11-15 09:57:06泉州晚报陈小妮查看次数:345
  本报讯(记者 郭雅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关乎民生,为进一步补齐泉州市医疗卫生短板,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泉州市将从医疗资源、人才队伍、紧缺薄弱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等八大方面入手,加快实施卫生与健康暖心工程,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达5.3张。

  扩充医疗资源 鼓励社会办医
  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25%
  补齐医疗资源短板,《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投资172.45亿元,建设51个医疗卫生重点项目,新增医疗床位1.7万张,其中公立机构1.1万张左右,社会办医6000张左右。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向医疗资源紧缺、薄弱领域发展,支持开办医养结合、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护理等特需医疗服务机构,发展医学检验中心、病例诊断中心、影像中心,促进民办医院与公立医院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25%左右。

  加强人才培养 补齐学科短板
  到2018年全部中心卫生院开设妇产科
  针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和基层卫技人才“两头缺”问题,《意见》要求,对接人才“港湾计划”,探索建立学科带头人激励评价机制,实行学科骨干培养与绩效、职称聘任等挂钩;实施“名医带徒工程”,在四年内分两批,每批遴选100名三级医院高级职称医师,帮带培养500名基层医疗骨干医师。
  强化产科、儿科、全科、精神卫生科等学科建设。《意见》明确,合理调整扩增产科、妇科床位资源,到2018年,全部中心卫生院开设妇产科;到2020年,设立病床的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产科业务。同时,推进县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调整及标准化建设,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床位比例达30%,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床位比例达10%,县中医院儿科床位比例达5%。

  强化基层力量 推进分级诊疗
  到2020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域
  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意见》提出,从201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工程,着力加强县级综合医院薄弱学科建设,构建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协作、信息“三大平台”和消毒供应、临床检验等“六大中心”,不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底能力建设,力争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均设立1家公办医疗机构。
  同时,全面推行审计诊疗制度,逐步建立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模式,完善医联体和医共体的内部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机制,引导二、三级医院的医疗资源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争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6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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