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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

2017-07-24 09:44:14山东卫生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396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监督管理,打击化妆品夸大、虚假宣称等行为,提高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7年7月19日至9月31日,在全市开展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范围:商场、超市、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美体店、酒店、药店等单位。重点检查:产品标签是否注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包装);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注明批准文号,是否按要求标注防晒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标识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注净含量、有效期;产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是否出现夸大宣传、是否注有适应症、宣传疗效、使用医学术语;是否存在涂改标签标识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将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标签标识真实规范,严厉打击利用化妆品标签标识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违法单位和产品,科学引导消费,促进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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