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贫困人口大病住院报销比例提至90%以上
2017-07-19 09:27:55新华社孙慧查看次数:304
新华社长沙7月18日电(记者白田田、帅才)湖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从2017至2020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大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具体操作层面,主要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其中,“三提高”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两补贴”指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整合扶贫专项等资金,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一减免”指罹患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一兜底”指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湖南省级财政将适当安排奖补资金,推动市县政府落实健康扶贫救治救助主体责任。
具体操作层面,主要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其中,“三提高”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两补贴”指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整合扶贫专项等资金,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一减免”指罹患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一兜底”指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湖南省级财政将适当安排奖补资金,推动市县政府落实健康扶贫救治救助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