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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7月15日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7-07-13 08:59:34健康报王坤朔查看次数:390
  记者7月11日从广东省医改办获悉,该省将于7月15日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本轮启动改革的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等14个地市,改革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中央、军队、武警、省属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参加属地改革。此前,广东省已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深圳、珠海、江门等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已先后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此次全面推开改革后,该省将实现770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自7月1日起,该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费用监测工作,目前即将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地市基本准备就绪,深化医改总体方案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医保报销等配套政策已陆续出台。
  广东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明确各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广东省政府强调,各级财政要将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部分全面落实到位。

  广东省此次改革的重点是通过医疗价格和收费项目调整,构建公益性导向更加明确的运行新机制。强调将取消药品加成的空间,主要平移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挂号费并入门诊诊察费,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广东省医改办指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上实行“同城同价”,但各医院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对于极个别实际补偿比例与政策要求差距较大的医院实行“一院一策”。在财政补偿方面,该省提出“定额+差异化”补偿方法,在总量控制内按占比分配和补偿;调价与财政补偿措施协同,避免出现不同类型医院之间补偿水平悬殊的情况。

  该省强调,医保报销政策调整与价格改革同步实施,各地将调整后的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行医保定额付费或按人头付费。本轮改革属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总体上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就个体而言,每位患者在医疗方案、服务需求等方面存在个性化差异,但总体上医药费用水平会趋于稳定和合理。(记者刘志勇 特约记者周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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