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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意见》 医疗养老领域放宽行业准入

2017-03-17 10:50:31厦门日报新华社查看次数:461
  国务院办公厅16日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提出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记者从中梳理了其中值得关注的“实招”“大招”。

  意见提出,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制定社会力量进入相关领域的具体方案和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在社会需求大、供给不足、群众呼声高的医疗、养老领域尽快有所突破,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
  意见提出,研究出台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积极支持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探索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进行融资。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建设运营。

  支持社会领域企业用股权质押贷款。推动社会领域企业用收益权、应收账款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进行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意见提出,用地指标适当倾斜。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倾斜。
  意见提出,制定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规范。制定城市马拉松办赛指南、汽车露营活动指南、户外徒步组织规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指南。实施文化旅游精品示范工程、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加快推行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推进“互联网+”益民服务,发展壮大在线教育、在线健身休闲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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