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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收费与医生薪酬脱钩 三明实行年薪+工分制

2016-12-23 09:08:49人民日报佚名查看次数:319
  12月21日,国家卫计委举行媒体沟通会,介绍上海、福建、浙江、河南宜阳、云南禄丰等地在深化医改方面的案例。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典型案例》,介绍了福建省三明市改革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经验。一是实行编制备案制,编内外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待遇一致。二是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向能者倾斜、向一线倾斜、多劳多得。建立院长目标年薪制,院长年薪20万—38万元不等,由财政全额支付,切断了院长收入与医院收入的关系。对临床医师类、技师类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实行目标年薪制,考核与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和社会评议相挂钩,切断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收入的关系。医务人员收入大幅提高,核定工资从2011年的4.2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8.9万元。

  会上,福建省尤溪县医院院长杨孝灯介绍,从2013年开始,三明22家二级以上医院都实行了院长年薪制和医生(技师)年薪制,2015年又将在职在岗的护理、药剂、行政后勤人员纳入目标年薪管理,通过工分制来计算体现。这一改革阻断了医疗收费与医务人员薪酬的直接联系。
  杨孝灯说,从2012年4月到现在,22家二级以上医院收入结构都发生了变化。各家医院的药品耗材占比都在40%以下。主任医师目标年薪是25万元,副主任医师目标年薪是20万元,主治医师是10万元,住院医师是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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