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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查处大量来源不明的医美针剂、药品和仪器

2016-11-15 09:47:11厦门日报 刘蓉查看次数:419
  40多盒非法药品、37盒非法玻尿酸、4盒非法肉毒杆菌,若干台激光治疗仪,还有大批一次性注射器与抗生素,就连场所布局也是按照医疗美容机构的模式进行设计的。昨天中午,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击,查处了位于湖滨北路新港广场16号01单元,对外挂牌为“xx国际皮肤·美容中心”的生活美容场所,现场大量来源不明的医美针剂、药品和仪器把大家都惊呆了。
  近日,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湖滨北路新港广场有家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业务,本报记者跟随前往现场采访。该场所也成为今年以来被查处的藏匿不明来源非法医美针剂、药品最多的生活美容场所。
  这家对外挂牌为“xx国际皮肤·美容中心”的生活美容场所注册单位为“厦门市狮蔻美容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理发及美容服务;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场所还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就开始营业了,更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的冰箱和储藏柜中存放了不少医美药品,还有一间放置了若干医美器械。在现场搜查出的一本医美微整价目表上,标示了丰额头、丰下巴、垫鼻尖、丰太阳穴等20余项医美项目,更有韩国伊婉、瑞典瑞蓝、美国乔雅登等进口玻尿酸项目的价格表。思明区卫生监督人员明确表示,这些都属于非法行医行为。卫生监督人员当场责令“厦门市狮蔻美容有限公司”停止非法医疗美容诊疗行为,并收缴其医疗美容仪器及所有来源不明的药品。
  目前,相关单位对此生活美容场所正立案查处,将进一步调查。

  【链接】
  先“两看” 再医美
  我国明确规定,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包括隆胸、去脂减肥、割双眼皮、拉皮去皱、穿耳洞、文眼线、绣眉、脱毛、祛斑等在内的外科美容手术,必须在医疗机构由专业人员实施,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的一般美容院开展此类项目属违规行为。
  只需 “两看”即可辨别机构是否有从事医疗美容的资质。一看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在营业前必须首先取得国家医疗卫生机构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开展项目上标有相应的医疗美容科目。二看医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美容外科主诊医师至少要有3本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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