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所售有机黑花生油酸价超标被食药监总局通报
2016-10-20 11:14:18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310
近日,食药监总局通报新一期不不合格食品抽检名单。名单显示,京东兆财食品专营店销售,标称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黑花生油因酸价超标被通报。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里规定油脂类里酸价的检测值不超过1.0毫克/克。而上述有机黑花生油的酸价实际检测值为为1.3毫克/克,高出标准值的30%。
据了解,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食药监总局表示,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名单还显示,2批次的水果制品因二氧化硫超标被通报。分别为甘肃省庆阳熙和购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甘草杏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贺州市八步区泰和水果超市销售皇家脆梅。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干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 g/kg,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
上述2批次水果制品的二氧化硫实际检测值分别为1.57克/千克、0.88克/千克,分别超出标准值3.5倍、1.5倍。
对此,食药监总局表示,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辽宁、广西、甘肃等省(区)食药监管部门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产品、进行整改、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里规定油脂类里酸价的检测值不超过1.0毫克/克。而上述有机黑花生油的酸价实际检测值为为1.3毫克/克,高出标准值的30%。
据了解,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食药监总局表示,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名单还显示,2批次的水果制品因二氧化硫超标被通报。分别为甘肃省庆阳熙和购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甘草杏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贺州市八步区泰和水果超市销售皇家脆梅。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干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 g/kg,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
上述2批次水果制品的二氧化硫实际检测值分别为1.57克/千克、0.88克/千克,分别超出标准值3.5倍、1.5倍。
对此,食药监总局表示,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辽宁、广西、甘肃等省(区)食药监管部门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产品、进行整改、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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