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平安享受“双保险”
2016-09-26 11:05:34吴江日报 杨华查看次数:448
今年,我区在全国率先探索政府引导、商业公司经办的工伤保险新模式。新模式实施近两个月来,已有32个建筑工程项目参加了商业保险,缴纳保费171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了解到的消息。
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吴江区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创造性地购买第三方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引进商业保险公司,由太平洋寿险吴江支公司负责经办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业务。
新模式为“4+1”格局,即在将建筑工程合同造价的4‰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再拿出合同造价的1‰参加商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是必须参保的,否则无法拿到施工许可证,商业保险遵循自愿原则,建筑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购买。
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沈滇介绍,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不包括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笔钱需要企业自行支付。参加商业保险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保险公司出,由此减轻了企业负担,建筑工人一旦出现工伤,也能更快更顺利地拿到全部经济补偿。
“该举措一举多赢。就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大多数建筑企业认同、支持此模式,但也有部分企业对此还不甚了解,相关意识不够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上好工伤‘双保险’。”沈滇说。
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吴江区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创造性地购买第三方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引进商业保险公司,由太平洋寿险吴江支公司负责经办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业务。
新模式为“4+1”格局,即在将建筑工程合同造价的4‰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再拿出合同造价的1‰参加商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是必须参保的,否则无法拿到施工许可证,商业保险遵循自愿原则,建筑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购买。
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沈滇介绍,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不包括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笔钱需要企业自行支付。参加商业保险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保险公司出,由此减轻了企业负担,建筑工人一旦出现工伤,也能更快更顺利地拿到全部经济补偿。
“该举措一举多赢。就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大多数建筑企业认同、支持此模式,但也有部分企业对此还不甚了解,相关意识不够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上好工伤‘双保险’。”沈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