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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坠亡器官捐献救3人 成福建器官捐献第一百人

2016-09-07 09:12:51海峡都市报李帅 包华查看次数:412
  前日,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做了三台重要的手术,其中两台是肾移植手术,一台是肝移植手术。值得一提的是,提供肝源、肾源的是同一个人。他今年33岁,云南人,在厦门打工,前不久坠楼身亡。他的家属经过“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宣传,在厦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捐出他的肾脏和肝脏,给三个病患带来新生的机会。

  协调员宣传后父母同意捐献
  昨日,记者来到了该医院的泌尿外科,两台肾移植手术都是在这里完成的。杨顺良副主任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在我省从2011年开展,指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人体器官捐献。这一次的捐献者云生(化名)不是福建人,但却是在我省进行“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第一百人。
  日前,没有结婚的云生,在厦门坠楼摔成重伤。虽经过厦门市第二医院的积极抢救,但他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这时厦门当地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开始与云生的父母接触,希望他们同意在云生死亡后捐献器官。经过反复宣传,云生的父母同意捐献。

  医生:宣传公民器官捐献让更多病患获新生
  云生被正式确认死亡后,父母捐出了他的肝、肾、角膜。其中角膜捐给了厦门当地一家医院,肝脏、左肾右肾则送往福州,“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接受了这三个捐献的器官。
  云生的左肾、右肾分别移植给两个尿毒症患者,其中一名男性患者今年33岁,每周透析三次让他没法工作,更无法照顾家庭。与透析相比,肾移植具有生活质量高、长期维护费用低等优点,这一次肾脏移植手术让他家有了希望。云生的肝脏则移植给了一位女性患者。
  杨顺良副主任说,许多人对“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比较陌生。在医疗实践中,由于器官来源严重短缺,肾移植成了尿毒症病人的一种奢望。我国每年只有很小比例的尿毒症病人有幸接受移植,更多尿毒症病人不得不在透析中苦苦煎熬,或因得不到及时肾移植而丧失生命。希望云生父母同意捐献儿子器官的事例,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进而让更多病患能够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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