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6年完成19例器官捐献,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6-09-01 09:34:58厦门日报刘蓉查看次数:797
在南京军区福州总院,成功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与医护人员共同为器官捐献者祈福。
中国女排教练郎平为遗体器官捐献者祈福。
8月27日晚上11点,一名来厦务工的中年男性因交通事故,生命无法延续,家人决定捐出他的器官,经过福建人体器官获取专家的评估,他在市第二医院捐出一对肾、肝、眼角膜,并成功移植到五个人身上。这名捐献者是厦门第19例器官捐献者,也是市第二医院完成的第五例器官捐献。
2010年,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从2015年6月至今,市第二医院成功完成五例器官捐献。虽然这个数据高于我市其他医疗机构,但作为首批器官捐献的试点城市,与南京、武汉相比,厦门在这方面进展仍相对较慢,每百万人口有约5例器官捐献;与全国相比,目前,我国平均每百万人口里约有6例器官捐献。也就是说,厦门这个数据,还未达全国平均水平。
【记者手记】
生命接力
跑好器官捐献
这一棒
一个可喜的现象是,近年来,医院对器官捐献的认识正在改变。厦门各家医疗机构开始主动邀请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对器官捐献相关知识进行集中讲解。
市第二医院在促进器官捐献上已经形成了良好机制。在介绍经验时,该院医务科副主任李凯彦介绍,与红会积极保持联系的同时,该院医务人员在遇到适合的供体时,会注意看家属是否好沟通、开明,用捐献成功的事例供对方参考,及时通知红会介入。他强调,“这不仅仅有助于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作为厦门医学院的附属医院,未来也有助于二院重新获得器官移植的资质,造福更多百姓。”他说,厦门首例器官移植就是二院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展的。
其他地区在器官捐献协调上的部门联动机制已开始完善。目前,杭州已经在交通事故中给“器官捐献”开辟绿色通道,民政局免除“捐献器官者”丧葬费,财政上也给予相关拨款。希望厦门在多部门联动上也能有所突破。
自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市红十字会在宣传动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协助家属完成捐献登记,见证捐献过程后,还会协助家属申请红十字会捐献者家庭困难救助金,每年邀请家属和志愿者参与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等。“市民在这方面的接受度越来越高,相信总有一天,对器官捐献,全社会将形成一股理解和支持的动力。”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
如果你想捐献器官或遗体,欢迎拨打电话2028505。也欢迎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捐赠登记。
【现状1】
捐赠者超七成为外来务工人员
市红十字会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成功捐献器官的19人中,超过七成是外地来厦务工人员。
在第二医院,5例捐献器官者分别来自黑龙江、湖南、贵州、四川等地,均因交通事故或是其他急症导致不治。
【探因】
人口基数不够 传统观念制约
厦门的器官捐献数据增长不快,与厦门人口基数不够大、“入土为安”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传统观念制约有关,不少器官捐献者家属不愿公开家人捐献器官的事实。曾有多名器官捐献者家属甚至恳请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保密,更不要告诉亲友,避免出现家庭矛盾。
【现状2】
厦门医院参与积极性不高
患者得不到厦门捐出的器官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从2013年厦门完成第一例器官捐献至今,曾有医院建议将捐献器官的患者在死亡前办理出院手续,或者不愿意提供器官获取手术室。同时,市红十字会数据也显示,我市完成的器官捐献都是在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进行的,除去眼角膜(人体组织),取出的51个肝、肾等大器官中,没有一例是用在厦门医院的患者身上。
据了解,两年前,厦大附属中山医院和厦大附属第一医院就联合成为福建省首批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机构,且分别具备心脏、肝脏移植资质。厦门眼科中心为人体组织获取机构。目前,除了厦门眼科中心的角膜移植一直在正常开展外,厦门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都面临“无米之炊”的尴尬。
【探因A】
缺乏供体技术不成熟 发展陷入恶性循环
监管部门对有器官移植资格的医院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年必须要实现5例器官捐献,否则资质会被取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器官移植资格的医院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年必须实现5例器官捐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明确规定,对全国任何一家有资质的医院,如果没有开展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项目,将被吊销资质。可是,厦门有移植资格的医院未曾积极参与或争取过器官源,开展器官移植的相关科室及专家却急得不得了,但也只能干着急。
“厦门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本来具备了移植技术,但因为找不到器官源,手术做不了,病人不来,逐渐形成恶性循环——手术量越少,越没有供体;长期不做手术,技术就成熟不了,更谈不上发展。”一名业内人士说。
市红十字会一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我们也希望优先供给厦门的医院,这样可以减少器官运送期间的不确定因素。但是目前,厦门的医院参与积极性不高。”
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支撑和资金保证,厦门的医疗机构目前未能形成规范的潜在捐献者信息上报制度,特别是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现阶段,很多医院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态度,参与热情普遍不高。
【探因B】
厦门缺乏专职器官捐献协调员
器官捐献的过程,都是从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以下简称协调员)的一个电话开始的,可见协调员的重要性。可惜的是,厦门目前缺乏专职的协调员。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协调员都要经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专门培训及考核,目前,福建省分配了两名协调员同时负责厦门和宁德片区。他们定期到厦门和宁德的各个医院进行走访和对器官捐献进行宣传动员,不可能常驻厦门。
厦门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有兼职的协调员,以医护人员和后勤医务科人员为主。可是由于医护人员工作繁忙,且他们担心引起家属质疑,误以为医院为了获得器官或是获取其他利益等,耽误治疗。因此,他们对协调员这一身份很难兼顾。
【对策1】
突破口:转变公众观念
市民观念转变是器官捐献工作的突破口。第二医院医务科副主任李凯彦希望大众媒体能够多向公众普及器官捐献的科学认知,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学会换位思考——如果你是那个等待移植的患者或者家属,还会拒绝吗?
他也呼吁在制度上应有相应保障。在欧盟成员国中,超过一半的国家对捐献器官采取的政策都是“选择参加”(如果希望死后捐献器官需明确表示)或“选择退出”(若不明确拒绝,就等于同意死后捐献器官)。在西班牙、比利时这样长期推行“选择退出”政策的国家里,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不用等很长时间。
【对策2】
关键点:提升医院参与度
在厦门,器官捐献增长速度过慢不只是观念问题,更关键的是进一步提升医院参与度,增强医院的社会责任感。
医院是器官捐献的主战场,器官捐献一般都是意外死亡人士,这就需要临床医生及时准确判断每一位潜在器官捐赠者(经过临床救治后,确实没有救治希望,生命不可逆的患者)。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如果医生能及时告知患者家属相关情况,并将信息传递至红十字会,或许能让患者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得到延续。
对于目前医护人员兼职协调员遭遇的尴尬,这名负责人说,其实医护人员兼职协调员只需要及时对家属和红十字会传递信息,剩下的工作都可以交由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完成,“我们处理得更为专业,作为院外人士,也更不易让家属误解。”
【对策3】
着重点:院内多学科联动
“在国内,器官分配的第一个原则是区域优先,这个优先指的是器官获取组织的优先。但厦门不仅缺乏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团队,具备移植资质的医院院内联动机制也不够完善。这也是目前厦门在省内的器官捐献案例较多、但没有移植手术的原因。”一名业内人士举例,医院有肝脏移植的资格,仅靠肝胆外科重视是不够的,还需急诊、重症医学科等多科室积极配合,才能获得器官来源,开展器官移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