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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当补品 多吃点没关系?错!应适量

2016-08-05 09:51:01厦门晚报佚名查看次数:516
  40岁的陈女士不知从哪获得一个“秘方”,说补充大量维生素不仅能美容养颜,还能缓解伏案工作的疲劳。于是,购回大量“21金维他”和“金施尔康”,上班第一件事,倒水服药,从不怠慢。这种吃法真的有益吗?
  维生素是机体维持正常代谢和功能的一类低分子化合物,人体每天对维生素的需要量甚微,一般从日常膳食中即可得到充分供应,不必另外补充。只有需要维生素量较大的儿童、孕妇、哺乳妇女以及食物中缺乏维生素、进食过少或吸收功能发生障碍,使摄入的维生素不足而导致维生素缺乏症的人,才需适当补充。即使这样,也不能随便使用,而应适当掌握其用量。

  然而,有些人错误地将维生素视为营养补品,不管是否缺乏,自行长期不加限制地服用。殊不知“是药三分毒”,任何药若使用过多过滥都会引起不良后果。长期过多服用维生素可引起体内维生素之间的不平衡,影响机体的正常功能甚至中毒。
  以维生素A为例:成人每日摄入7.5万-10万单位,持续6个月;幼儿每日服5万-10万单位,连服6个月以上或不满半岁的婴儿每日服1.85万单位,连服3个月都可引起慢性维生素A中毒,其表现为颞部及枕部可有肿块状突起、四肢疼痛、口唇皲裂、食欲减退、皮肤严重瘙痒、脱屑、脱发、鼻出血等,半岁之内的婴儿常出现颅骨软化。
  因此,不要滥用维生素,如果确系维生素缺乏症,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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