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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费于7月起全市全免

2016-07-26 09:27:54厦门日报何无痕查看次数:399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我市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减轻用人单位和广大办事群众负担,市人社局决定于7月起在我市全面实施停止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政策。
  本次停止收费的劳鉴项目包括: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因病或非因工伤职工办理退休(退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工伤职工生活护理等级鉴定等由市劳鉴委承担的所有公共服务事项。
  另外,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自7月起,市人社局对“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部分属地管理。
  一是,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到龄正常退休人员和因病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手续。其中,市社保中心负责受理市属企业在职职工及2003年7月1日以前以个人身份参保(且一直以此身份参保)的人员的退休手续;各区社保中心负责受理区属企业在职职工及自2003年7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退休手续。
  二是,特殊工种、女干部按照女工人身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几类人员的提前退休手续,由市社保中心进行受理,各区社保中心不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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