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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实施医保药品支付新标准

2016-07-13 11:19:19东南网 陈楠 严梦铃查看次数:499
  记者从省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医改补助资金190.78亿元,其中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支出28.47亿元,重点推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体制和医疗救助制度改革,集中医疗救助资金,实现“一站式”服务;率先在全国实施医保药品支付新标准。
  改革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
  据介绍,福建制定了省属公立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从社会效益、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51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院长薪酬由财政支付,不与医院收入直接挂钩,切断了院长与医院的利益关系。目前除三明外,福州、莆田等地也在本区域部分公立医院开展了院长目标年薪制改革试点。
  此外,福建还改革了医院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制度,试行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医务人员工资总额计算仅与医务性收入挂钩,切断医院人员工资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的直接联系;改革医院编制管理制度,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办法,打破编制内外人员的身份界限,编制使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药价更透明更便宜
  “推进医药价格改革也是我省医改的重点改革方向。”据省发改委医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建将从三个方面建立价格补偿机制:一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常态化调整。目前我省已对价格矛盾比较突出的儿科、护理、内科诊疗费等项目进行了调整,并适当再降低检查化验价格。二是“腾笼换鸟”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改革期间,置换“控费”所腾空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三是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期定价。指导和规范新增医疗项目价格目录,协同医保支付联动,切实缓解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疗负担。
  记者了解到,我省在去年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区市统筹基础上,启动了医疗救助制度改革,推动民政、红十字会等单位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衔接,集中医疗救助资金,实现“一站式”服务;率先在全国实施医保药品支付新标准,引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和合理用药。
  同时,积极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各统筹区全部实施总额控制,实行按单病种付费结算的病种20多个,年内要达到100个以上病种,这个指标已列入省效能考核;新农合77个统筹县(市)全部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如,三明市实现了住院费用全部按DRGS分组付费,病种达609种;漳州龙海市第一医院按病种(组)付费已达180种,覆盖70%以上病例。
  下一阶段,我省还将继续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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