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
2016-07-07 16:04:29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佚名查看次数:395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日前组织开展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问题的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查处上述三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广告宣传存在的虚假夸大产品功效、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到11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和使用有毒有害空心胶囊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样。对在检查和抽验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市民群众发现相关问题产品可以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另,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已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保健食品经营业者持有的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应于2016年底前换领《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查处上述三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广告宣传存在的虚假夸大产品功效、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到11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和使用有毒有害空心胶囊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样。对在检查和抽验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市民群众发现相关问题产品可以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另,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已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保健食品经营业者持有的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应于2016年底前换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