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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6-06-07 11:03:5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梁鸿查看次数:396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模式,是新一轮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也是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其中,基层卫生机构“接得住”是实现分级诊疗模式的重要基础,其突破口便是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恰逢其时。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方面,伴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与人口老龄化趋势,慢性病逐渐呈现“井喷”格局,但这些长期带病生存的慢性病患者不仅需要良好的治疗方案,同时还需要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和个性化的社区干预服务,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教育、血压/血糖持续监测、行为生活方式改变等;另一方面,随着医学技术发展越来越趋于专业化、精细化,导致呈现出“高健康需求”与“高服务技术”之间的错位格局,在现实中很多患者很难准确找到相契合的医疗服务技术,就会出现诸多病急乱投医的现象。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借助家庭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够帮助缺乏专业知识的患者提升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能力,获得长期、协同的健康照顾。

  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背景下,如何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呢?应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推进保障制度、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督体制的综合改革”的精神,加强医疗与医保、医药部门的协同性,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保支付方式联动改革,着重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一体两翼”式的机制创新:“一体”(本体)即通过完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围绕签约服务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新型服务模式,赋予家庭医生在服务体系中的服务提供、平台资源、团队管理以及考核分配上的自主权力。“两翼”其一是构建协同服务机制,对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二、三级医院及区域性医疗资源共享平台等全方位协同支持,以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两翼”其二是构建合理的补偿激励机制,围绕契约服务建立医保按签约人头支付服务费的补偿机制,逐步形成与签约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使家庭医生有动力提供更多有价值服务,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借助医保支付方式这个有力杠杆推动改革,同时更加合理配置与使用医保经费,提高医保基金绩效水平。只有实施有效、双赢的联动协同改革,改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和百姓就医行为,才能将医疗重心回归社区基层,实现有序就医、分级诊疗的服务格局,从而达到控制医疗费用、改善健康管理效果、提高服务满意度的政策目标,促进健康中国建设。(作者为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复旦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  院长、教授 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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