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气体”患者起诉北医三院 院方称技术无过错
2016-05-28 10:00:14北京晨报黄晓宇查看次数:252
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问题气体”致盲事件昨天有了新进展,北京晨报记者获悉,17名事件患者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医三院进行相应赔偿及公开导致患者眼部损伤的气体成分。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在封存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将对患者进行医疗鉴定。
问题气体波及数十患者
去年6月,26名患者在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治疗视网膜脱落时,被注射一种眼用气体,该气体致部分患者单眼眼盲。此外,还有59名患者在北医三院使用了同批次的问题气体。随后,北医三院表示,眼科专家在术后患者复诊过程中,确实发现部分患者眼部出现不应有的炎症反应,怀疑是全氟丙烷气体存在质量问题。
发现问题后,医院立即停用全氟丙烷气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医院主动与所有使用该批次气体的患者取得联系,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59人中的45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视网膜损害。
今年4月,北医三院称,虽然分别为每位患者制定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遗憾的是,虽经积极抢救治疗,只有小部分患者的视力有所恢复,大部分患者视力损害严重”。
院方认为,其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气体购置使用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手续齐备。且该院采购的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气体,为国内唯一获得注册证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患者视力受损起诉索赔
事件发生后,部分患者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北医三院诉至法院。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共有17名患者提起诉讼,法庭合并进行了审理。
其中一位患者诉称,原告因左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自去年6月17日至去年6月23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6月18日按照医院治疗方案进行局麻下左眼玻璃体切除、视网膜光凝、长效气体填充术。
去年7月2日,医院紧急安排取出全氟丙烷气体。此后原告多次到北医三院复诊,并于同年10月14日因中毒性视网膜病变住院治疗。北医三院由于首次手术中使用的全氟丙烷气体存在质量问题,现原告左眼视神经萎缩,左眼视力无法恢复。原告认为,北医三院医疗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给原告及家人身体和精神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综上,原告向院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要求判决北医三院公开导致原告眼部损伤的气体成分。
院方辩称技术无过错
庭审中,北医三院表示,目前院方已经先行垫付了赔偿金。但其认为,导致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因气体的质量不合格,而医院的医疗技术没问题,也不存在过错。“我们也认为患者不应承担责任,但事件的根本原因是气体不合格。”
对于院方的说法,患者表示不能接受,除经济赔偿外,更重要的是就责任进行确定。由于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法官表示按照程序,将对原告患者进行医疗鉴定,在依次将医院提交的住院病历和患者提交的门诊病历封存后,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此案。
昨天晚些时候,患者代理人之一的刘律师向记者表示,本次起诉的17名患者,多是北京本地患者。“我们律所代理的16人中,情况最好的人术后视力仅有0.01,严重的不只致盲,随着眼部发生萎缩,整个面部都已经扭曲。”
厂家停产召回全部气体
本次事件发生后,生产问题气体厂家的相关生产线已经停产,目前该公司生产的问题批次及相邻批次产品已全部收回,市场上已无该产品。
据了解,去年7月,该公司接到了使用全氟丙烷气体发生异常的通知,同年7月5日公司对两个批次未使用的全氟丙烷气体产品陆续召回到企业进行封存,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记者了解到,北医三院也正在进行诉讼,追究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的主体责任。
问题气体波及数十患者
去年6月,26名患者在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治疗视网膜脱落时,被注射一种眼用气体,该气体致部分患者单眼眼盲。此外,还有59名患者在北医三院使用了同批次的问题气体。随后,北医三院表示,眼科专家在术后患者复诊过程中,确实发现部分患者眼部出现不应有的炎症反应,怀疑是全氟丙烷气体存在质量问题。
发现问题后,医院立即停用全氟丙烷气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医院主动与所有使用该批次气体的患者取得联系,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59人中的45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视网膜损害。
今年4月,北医三院称,虽然分别为每位患者制定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遗憾的是,虽经积极抢救治疗,只有小部分患者的视力有所恢复,大部分患者视力损害严重”。
院方认为,其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气体购置使用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手续齐备。且该院采购的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气体,为国内唯一获得注册证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患者视力受损起诉索赔
事件发生后,部分患者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北医三院诉至法院。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共有17名患者提起诉讼,法庭合并进行了审理。
其中一位患者诉称,原告因左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自去年6月17日至去年6月23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6月18日按照医院治疗方案进行局麻下左眼玻璃体切除、视网膜光凝、长效气体填充术。
去年7月2日,医院紧急安排取出全氟丙烷气体。此后原告多次到北医三院复诊,并于同年10月14日因中毒性视网膜病变住院治疗。北医三院由于首次手术中使用的全氟丙烷气体存在质量问题,现原告左眼视神经萎缩,左眼视力无法恢复。原告认为,北医三院医疗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给原告及家人身体和精神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综上,原告向院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要求判决北医三院公开导致原告眼部损伤的气体成分。
院方辩称技术无过错
庭审中,北医三院表示,目前院方已经先行垫付了赔偿金。但其认为,导致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因气体的质量不合格,而医院的医疗技术没问题,也不存在过错。“我们也认为患者不应承担责任,但事件的根本原因是气体不合格。”
对于院方的说法,患者表示不能接受,除经济赔偿外,更重要的是就责任进行确定。由于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法官表示按照程序,将对原告患者进行医疗鉴定,在依次将医院提交的住院病历和患者提交的门诊病历封存后,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此案。
昨天晚些时候,患者代理人之一的刘律师向记者表示,本次起诉的17名患者,多是北京本地患者。“我们律所代理的16人中,情况最好的人术后视力仅有0.01,严重的不只致盲,随着眼部发生萎缩,整个面部都已经扭曲。”
厂家停产召回全部气体
本次事件发生后,生产问题气体厂家的相关生产线已经停产,目前该公司生产的问题批次及相邻批次产品已全部收回,市场上已无该产品。
据了解,去年7月,该公司接到了使用全氟丙烷气体发生异常的通知,同年7月5日公司对两个批次未使用的全氟丙烷气体产品陆续召回到企业进行封存,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记者了解到,北医三院也正在进行诉讼,追究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