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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商品冰激凌“重生” 当作特价商品卖

2016-05-24 17:02:17 厦门晚报高金环查看次数:445
  在商店,如果商品贴了“特价商品”的标签,价格就会便宜很多,对消费者而言,就能节省一笔开支。但是,买特价商品前要多个心眼,防止过期食品“改头换面”。
  近日,有消费者在同安购买了贴着“特价商品”标签的冰激凌,吃完冰激凌后把“特价商品”标签撕开,发现特价标签下面还有一个生产日期,经同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冰激凌是过期后被更改生产日期再拿来售卖。

  接到同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过来的线索后,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冰激凌批发商处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在该批发商的冻库发现了一箱已经用“特价商品”标签遮盖了生产日期的冰激凌,现场还发现了过期鱼丸等冷冻食品。因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场所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该冻库。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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