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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规定:不能提供“一票通”小作坊食品禁止流通

2016-05-15 11:42:24华商报李琳查看次数:493
  5月20日起,全省食品小作坊实行食品小作坊“一票通”制度,对不能提供“一票通”的小作坊食品禁止流通,促使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
  “一票通”是统一格式、统一内容,规范小作坊产品的销售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内容包括小作坊名称、地址、许可证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日期、购货单位、收货人、开票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流水号等。

  省食药监局要求小作坊向购货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以及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一票通”票据。小作坊和采购单位将“一票通”票据装订成册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省食药监局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处处长刘忠琪说,小作坊食品一直存在索证难的问题,实施“一票通”制度,对不能提供“一票通”的小作坊食品禁止流通,促使小作坊业主主动改善生产环境,积极办理小作坊审查登记证,纳入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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