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今日热点 >> 查看内容

福建:自动售药机拟进车站和便利店 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2016-05-15 11:21:49福州晚报张旭查看次数:571
  深夜突发感冒头痛、急性肠胃炎,满大街却难觅24小时药店,这样的尴尬在我省或将成为历史。最近,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桌上的一份征求意见稿引起市场关注,其中规定,福建省拟在24小时便利店或宾馆、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自动售药机。

  便利店车站内可买常用药
  昨日记者了解到,省食药监局拟定《关于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的指导意见(试行)》,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为方便群众24小时及时用药需求,决定开展设置自动售药机试点,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24小时便利店或宾馆、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服务场所设置自动售药机,自动售药机实行登记备案制。

  只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附近居民夜间来买常用药,对单店来说收入增幅有限,可这能拓展便利店服务范围,是便利店行业未来发展的突破口,有助于增加消费黏性。”五一路一家连锁便利店店长说,如果便利店可售药,品种选择至关重要。
  征求意见稿提出,24小时自动售药机内只允许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我国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非处方药为红色OTC,必须在正规药店出售,且由药师推荐;乙类非处方药为绿色OTC,不良反应更小,可以在超市药品专柜出售),具体经营品种目录由各设区市局制定;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和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不得在24小时自动售药机上销售。
  同时,药品必须由通过新版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采购配送并建立相关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可追溯的记录。自动售药机负责人员不得自行采购,设置售药机的企业对药品的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企业应保证自动售药机内药品的有效期,过期仍存放于自动售药机内的依法按销售劣药处理。自动售药机要能够打印销售小票,小票内容涵盖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厂家和数量,实现可追溯。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的场所、维护人员等提出了要求。

  便利店发展面临新突破
  “福州便利店虽然发展十几年了,但服务水平一直没怎么提高,政策支持力度有限是原因之一。”福州一家便利店相关负责人说,从经济发展水平看,福州便利店业早已进入黄金发展期,但实际发展却相对滞后,多数便利店仍局限于商品销售,展开的服务项目极少。而允许在24小时便利店内售药,可以算是政策上的突破。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722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