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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上调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6-04-26 10:55:23 郑州晚报冉小平查看次数:530
  我省上调工伤保险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今年1月1日后发生的工伤事故按新标准执行

  记者昨日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今年调高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额由去年的57.688万元提高到62.39万元。标准调整后,凡是今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工伤事故,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补偿,调整前已经发放的将按新基数核定并补发差额。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为31195元,对工亡发生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人员,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数额的20倍,即62.39万元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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