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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不出县”目标基本实现

2015-07-27 02:28:37健康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433
  本报讯  (首席记者韩  璐)近日,国务院医改办与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由部级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对有国家试点县的29个省份开展督查工作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告指出,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打响了县级医院破除以药补医的第一枪。改革后,县级医院次均诊疗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都得到了有效控制,“大病不出县”目标基本实现。但要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必须不失时机地全面推动补偿机制、价格调整、药品采购、医保支付、人事分配、法人治理、监管机制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围绕建机制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
    报告称,2014年,除1011个国家试点县外,地方还自行确定了352个县(市)作为省级试点,国家级和省级试点覆盖全国69%的县(市)。截至2014年12月1日,全国66%的县(市)取消了药品加成。64%的试点县患者县域外就诊比例控制在15%以内,48%的试点县在10%以内,基本实现了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报告指出,县级医院逐利机制仍不同程度存在,破除以药补医的改革有待深化。药价虚高问题比较普遍,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没有全部补偿到位,部分医院医务人员收入与业务收入间接挂钩。县级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进展不明显,药品生产流通、招标采购等方面改革进展迟缓。支付方式改革所覆盖的患者数量有限,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存在“挑肥拣瘦”现象,不利于控制费用。一些地方改革由分管领导牵头,怕承担因调整利益格局而带来的改革风险,推动改革缺乏压力和动力。县级政府政策创新的空间有限。县级医院改革的技术和管理支撑不够,制约了体制机制改革发挥作用。
    报告建议,以县级医院功能定位为基础,确定其床位规模、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人力资源配备标准和专科发展要求。制定县级医院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创新卫生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制定符合县域医疗卫生发展状况的职称评定办法,出台有利于吸引人才留在县级医院的优惠政策。在价格调整、药品采购、收入分配、医保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鼓励大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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