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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到社区医院看病有更多福利

2015-06-06 01:44:53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91

  本报记者 刘艳

  通讯员 李春妮

  7月1日起到社区医院看病有更多福利,也更方便啦!

  厦门要率先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制,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方便。市发改委、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厦门市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厦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等促进分级诊疗工作的五项具体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厦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也将进一步提高。

  福利1社区医院可拿到和三级医院一样的药

  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的药品。也就是说,在社区医院看病拿药的品种更多,可以拿到和三级医院一样的药。

  福利2社会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扩大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由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使用范围扩展到糖尿病、高血压两种慢性病的医保目录用药。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在社区医院看病拿药,也可以从每年500元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了,500元内不用花自己的钱。

  福利3同一疾病转诊费用降低

  同一疾病首诊基层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仅收取诊查费差额,自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收取诊查费(限一次就诊)。

  比如,患了某种疾病,在某社区医院先看完后需转诊到第一医院或中山医院等三级医院,诊查费只收取差额部分;如果在三级医院就诊需转诊社区医院就不再收取诊查费。需要提醒的是,必须是同一疾病的一次转诊。

  福利4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通知,我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人员编制用足以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不足部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并鼓励社会办医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医护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到基层从事诊疗服务。

  福利5增设“健康管理师”岗位

  亚健康、慢性病、过劳死……这些词语人们已经耳熟能详。但是,在繁忙的工作中、繁华的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管理”得了自己的身体。今后,市民到社区医院,“健康管理师”将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通知,我市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管理师”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采取岗位聘用制。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卫计委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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