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立医院改革要求齐步走
2015-05-05 09:22:16健康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35
本报讯 (通讯员薛 峰 特约记者纪 平)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并印发《南京市综合医改试点3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该市提出,2015年年底前,市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在宁部队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南京市现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2315家,隶属关系复杂,市域范围内缺乏统一的政策环境。该市提出,建立省、市、部队医改联动机制和医改工作联席制度,打破医疗机构隶属关系,对南京地区医疗资源实施全行业管理和规划,纳入全地区综合平衡,限制三甲公立综合医院的过度发展,保证区域分级诊疗的逐步实施。推进属地管理,按照统一指挥、统一步调、统一时间、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该市提出,加强南京都市圈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探索全面建立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等多种合作形式。以区级公立医院为纽带,建立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网络。积极推进“院府合作”模式,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型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协作关系,加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力度,将医疗、康复、护理的服务体系有序衔接,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结合建设中国健康服务与生命科技名城的战略部署,在江北新区打造产业协同、业态复合、投资多元的新型国际健康服务社区。
该市明确,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医疗制度,除急诊急救外,居民就诊均实行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制度;2015年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开。探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和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取得乡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