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个医卫服务体系规划发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首次在国家层面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未来5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进行了全面规划。3月30日,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对《规划纲要》进行了解读。
■对医卫资源作出全面布局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的发展目标。这是我国首次对医疗机构发展床位规模提出量化指标。
《规划纲要》首次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数量和规模。即: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按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原则上设1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1个中医类医院;地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万~200万人设置1个~2个市办综合性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省级区域划分片区,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0万人规划设置1个~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医疗卫生机构。
该负责人表示,《规划纲要》重在调整结构、系统整合、促进均衡,重点任务是解决“办什么、办在哪、办多少、办多大”等问题,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提高整体运行效率。
■医院床位规模实行分级备案
《规划纲要》要求,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国家对各省份资源配置标准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特殊地区规划的论证机制。
《规划纲要》明确,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对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并选择部分单体规模过大的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医院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开展拆分试点。(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规划纲要》提出,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该负责人表示,过去,不少地方制定了区域卫生规划,但都是挂在墙上,停留在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地。《规划纲要》最大的特色是提出了许多量化指标,增强了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这些措施能确保规划有部署、易监管、可考核、能问责。
■“四放宽一简化”力促社会办医
《规划纲要》明确,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这位负责人表示,《规划纲要》还提出“四放宽一简化”的政策措施,即放宽主办主体、放宽人才流动、放宽服务领域、放宽设备购置,简化审批程序等。这必将有力推动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避免重“物”不重“人”
《规划纲要》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避免重“物”不重“人”,对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3个环节作出要求,提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人才培养培训的目标和方向。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部署将从根本上促进扭转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硬件设施建设、轻软件内涵发展的状况。
■推动智慧医疗服务
信息资源配置也是《规划纲要》重点描述的内容之一,包括开展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应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等。
■打破行业壁垒与行政区划
该负责人表示,《规划纲要》面向全行业,首次打破行业壁垒、部门利益、行政区划和专业局限,对卫生、教育、军队、企业、社会、民营等兴办的各类医疗资源进行统筹布局。同时,从防治结合、上下联动、中西医并重、多元发展、医养结合等5个方面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分工协作提出了要求,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该负责人表示,《规划纲要》既提出着力发展增量,解决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问题的事业发展目标,更注重在存量调整上下功夫,以结构性改革提升整体资源的运行效率。比如,基层是薄弱环节,《规划纲要》要求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对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求将部分资源转为康复、老年护理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保有控,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