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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厦门:服务保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工作

2014-12-05 01:24:31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33
    本报讯(记者 陈冬)日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洪碧玲深入思明、湖里、集美、海沧、翔安区村(居),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如何服务保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工作,并征求对市纪委监察局班子及成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
    洪碧玲充分肯定各区深化“五要”促进“五共”、服务保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她指出,在市、区、镇(街)的指导和帮助下,村(居)“两委”注重发挥“领头人”作用,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为抓手,带领广大群众充分应用自身特色优势,培育产业、引进项目、发展特色经济,村(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在美丽乡村、社区共同缔造进程中,不断深化“五要”工程,较好地维护了村(居)民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走出了村(居)强百姓富的好路子。
    洪碧玲强调,要继续深化“五要”,促进“五共”,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做强做大集体经济,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加强村(居)组织建设,建强建硬村(居)“两委”班子,凝聚民心民力,建设民心工程,依靠群众、带领群众、造福群众,真正实现村(居)美百姓富。健全“三资”监管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建立市、区、镇(街)规范统一、竞争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作用,对村(居)工程项目、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等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全方位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到位、履职尽责。促进共同缔造常态长效。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多元共同缔造模式,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共同缔造好经验、好做法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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