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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自闭儿接受义务教育

2014-12-03 01:23:52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68
    本报讯(记者 佘峥)厦门首次发布特殊教育的三年提升计划,首次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自闭症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自闭症孩子接受合适教育实行“零拒绝”。
    市政府近日转发了市教育局、市残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厦门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特别提及自闭症。
    根据《方案》,被鉴定为低功能的自闭症孩子可到市或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中、高功能的自闭症孩子可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首个公办自闭症班已经在10月份正式开班,位于前埔的市特教学校。《方案》说, 将逐步构建以市特教学校为龙头、以各区特教学为主体、以民办教育康复机构为补充的自闭症儿童教育格局,以满足更多自闭症儿童的入学需求。
    【数据】
    “厦门招考”可查特殊教育政策
    本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和“家有读书郎”(http://sz.xmnn.cn)的热点信息栏,今天将为您推送这份特殊教育的三年提升计划,以下是一些数据:
    在各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特教幼儿园(学前至高中阶段)学生实施“三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教科书费(簿籍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交通费。
    对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按每人每年5000元(按10个月计算)补助生活费。
    2014年秋季起,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校服继续予以补助,另向寄宿生免费提供床上用品。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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