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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8月厦门药监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61起

2014-09-17 16:53:09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03

       今年以来,我市药监部门深入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团伙、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为主攻方向,加大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截至8月底,在专项行动中共行政处罚161起,通过司法部门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立案36起。

  据介绍,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中,药监部门对医疗器械领域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着重查处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经营隐形眼镜、以体验方式无证经营理疗器械、生产经营无注册证号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体外诊断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中,共核查案件线索36条,行政处罚23起,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起;截至7月底,行政立案查处无证经营案件12起,与公安机关联合办理非法经营案件4起。

  案例1:使用过期诊断试剂诊所被查

  2014年4月8日,市食药监局第一分局执法人员对厦门湖里某诊所进行检查,发现诊所二楼检验科冰箱内存放有4种诊断试剂,共4盒。其中3种3盒诊断试剂,包括URS-11尿液分析试纸条、凝血酶时间测定试剂盒(凝固法)、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测定试剂盒(鞣花酸)已过期。以上3种诊断试剂均为二类医疗器械。药监部门依法对该诊所立案查处。

  案例2:无证销售注射器药店被罚款

  2014年2月20日,市食药监局第一分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思明区某某药店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药店内陈列有一盒规格为2.5毫升×100支/盒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而该药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查,该药店共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100支,已售出1支。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99支(货值79.20元),没收违法所得0.8元,并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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