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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发现不法医保行为举报有奖 最高奖5000元

2014-05-02 11:37:20厦门晚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87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押卡套刷在内的七类危害医保基金安全的不法行为是整治重点,将严厉打击。
   市民如果发现参保人员及医保服务人员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可拨打5110656、5074550举报投诉。举报有奖,最高奖励5000元,最少奖励300元。
   七类不法行为分别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押卡套刷、医保服务人员接诊不核验社保卡、医保服务人员不遵守“因病施治、对症下药”的用药原则、医保服务人员门诊接诊时不记录参保人员门诊病历、违反国家基本药物及慢性病一体化管理规定的医疗服务行为、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或将社保卡转借他人、各类人员收社保卡或冒卡开药。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人社局将根据有关法规,采取多种有力措施。
   对查实违规的医保服务人员,根据其具体违规情况,按照《厦门市医保服务定点单位医保服务人员信用记分操作细则》有关规定予以记分,并停止支付相应月份的医保服务费用;对查实违规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条款拒付违规金额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以至解除协议。
  

   案例
   医疗机构违法  涉案5人被判刑
   我市有两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涉及骗保的案件,由市人社局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中一起的被告单位被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苏某和张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另一起的被告人叶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郭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吴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数据
   自2009年以来,市社保中心经网上预警稽核,剔除不合理医疗费用2384.69万元;暂停16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计86个月、43名医保服务人员累计187个月的医保服务资格,并取消5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资格。市劳动监察支队实施行政处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76家次77.88万元;行政处罚256人,罚款18.29万元。
  

   提醒
   五种个人行为要避免
   按照《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IC卡(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和购药;
   (二)冒用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险IC卡(社保卡)就医和购药;
   (三)伪造、涂改处方、医疗费用单据、医疗文书等凭证,虚报冒领医疗费;
   (四)利用基本医疗保险IC卡(社保卡)获取其他非法利益;
   (五)其他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市人社局表示,对查实违规的参保人,将根据《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六十条规定,暂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2至6个月;造成基金损失的,追回经济损失,并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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