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保定点药店专项整治 请市民举报五类违规行为
五类违规行为:
不按规定核验社保卡,套用编码换药,经营非医药物品,医保服务人员不在岗,医保药店违规开展促销
11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权水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介绍医保定点药店专项整治行动,与网民在线交流。
据了解,我市已开展医保定点药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时间从3月底至5月份,重点关注不按规定核验社保卡,套用编码换药,经营非医药物品、医保服务人员不在岗,医保药店开展促销等五类违规行为。
不按规定核验社保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收费人员未对购药参保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导致购药者冒用他人社保卡进行购药。
套用编码换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非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滋补品、日用品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或不按编码管理的要求进行刷卡结算,导致购药记录与实际药品销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
医保服务人员在岗情况检查:在正常营业时间内,纳入实名信用管理的药师、收费人员的在岗情况。
据了解,从3月27日到现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对全市6个区进行明察暗访。在检查的31家定点零售药店中发现了3家药店违规。对这3家违规机构社保中心已及时中断医保连线,并根据违规情况进一步处理。
林权水介绍,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才能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切实用于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发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上述五类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5110656、5074550进行举报投诉。
【提醒】
健康子账户
可支付家人医疗费
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主要来源:
一、每月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实际余额中划出购药、体检资金;二、每社保年度结转时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累计超过8000元的部分;三、健康综合子账户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收入。
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以下费用,可由本人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支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付比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超过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等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临床救治必需的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及临床治疗必需的、符合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诊疗项目费用;三、注射非公共卫生支出疫苗发生的预防接种费;四、体格检查费用。
参保人员的健康综合子账户,还可用于支付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子女、配偶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
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本人健康综合子账户的资金可用来支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抢救药品费用;
二、取得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批准字号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及消杀类产品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