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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今起正式实施

2014-04-01 11:22:22海峡导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58
    从今天开始,厦门的商家可不能再将“有机”“ORGANIC”等字样随意标在产品上。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质监局认证处获悉,今天开始,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随意标注将会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今起按照新规管理
    今天开始实施的新版《办法》主要针对有机产品标识。目前市面上的有机产品,已经从2012年7月1日开始使用统一新标识,包含一个17位数字的唯一有机码,根据这串数字,市民可以辨别有机认证真伪,监管部门还能查到产品从菜地到最终零售商的整个环节。“4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可按照旧办法继续流通,但1日之后生产的必须按照新规管理。”新版《办法》变化之一,就是取消了有机转换认证及其标志、含有机配料加工产品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标志规定。这就意味着,今后的有机产品只会有有机产品认证这一标识。
    厦有15张有机产品认证
    另一变化就是明确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在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或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未获认证而标注有机字样的,将面临“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目前,厦门共有15张有效的有机产品认证,涉及到茶叶、食用菌和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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