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医资格致就诊人死亡 一“游医”涉非法行医被起诉
2014-02-28 09:15:41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71
因涉嫌非法行医,导致病人死亡,男子叶某近日被集美检察院提起公诉。
叶某曾经是一名医生,有自己的个体诊所。后来,因为年纪大了,叶某关掉诊所,没有再为已经到期的医师资格证进行年检。虽然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行医的资格,但叶某对上门找他看病的亲友来之不拒。2013年1月14日,亲戚阿庆来找叶某,称有点头晕、胸闷,想打点滴。叶某在对阿庆进行简单询问后,未进行过敏皮试,就为其开了药,并注射点滴。不想,阿庆在打第二瓶点滴时,出现呼吸困难,虽然送到医院抢救,但已回天乏力。经鉴定,阿庆因患病毒性心肌炎,在静脉输液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引起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叶某虽曾是一名医生,但在其执业医师资格证过期后,已无行医资格,构成非法行医罪,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近日,叶某被集美检察院提起公诉。
叶某曾经是一名医生,有自己的个体诊所。后来,因为年纪大了,叶某关掉诊所,没有再为已经到期的医师资格证进行年检。虽然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行医的资格,但叶某对上门找他看病的亲友来之不拒。2013年1月14日,亲戚阿庆来找叶某,称有点头晕、胸闷,想打点滴。叶某在对阿庆进行简单询问后,未进行过敏皮试,就为其开了药,并注射点滴。不想,阿庆在打第二瓶点滴时,出现呼吸困难,虽然送到医院抢救,但已回天乏力。经鉴定,阿庆因患病毒性心肌炎,在静脉输液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引起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叶某虽曾是一名医生,但在其执业医师资格证过期后,已无行医资格,构成非法行医罪,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近日,叶某被集美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