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家庭医疗共济 不影响进入统筹
很多读者很关注家庭共济。有位退休老人很关心,他和儿子建立家庭医疗共济后,他看病时用的是谁的钱?
相关负责人说,参保人员在申请家庭医疗共济网时,必须指定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的先后支付顺序。看病时,参保患者直接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先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和健康账户资金,本人的健康账户资金用完后,在需要使用家庭成员的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时,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查找家庭成员健康综合子账户的余额,并按事先指定的顺序依次支付。
有读者担心,建立家庭医疗共济后,会不会影响进入统筹。
相关负责人说,不会影响进入统筹。家庭成员健康综合子账户支付的是需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比如门诊和住院的起付段、起付标准以上需个人负担的比例等,比如退休职工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个人医疗账户支付完后,其个人承担的门诊起付标准(600元),原来全部由个人现金支付,现在可用本人或家庭健康综合子账户内的资金来支付,之后就可以进入统筹了。
【链接】
如何申请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
建立家庭医疗共济必须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作为申请人,可直接从社会保障卡网站(www.xm12333.com)下载或到村(居)劳动保障机构领取《健康综合子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以及家庭成员的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村(居)劳动保障机构或到就近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医疗共济网,并设立社保卡交易密码。
【相关问题选登】
问:我明年满60岁要办退休。我是从2005年才开始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请问我到龄时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吗?
答:您到60岁时无法一次性补足15年办退休,应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才可以一次性补足不够的年限办理退休手续。相关文件规定:2011年7月1日前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6月30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到龄时具有我市户籍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按月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延长缴费5年后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问:我有个亲戚生大病住院了,其养老保险已交满15年,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吗?
答: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办理因病退休;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可办理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