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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呼吁老人全上意外伤害险

2014-01-18 09:47:30厦门晚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51

     年纪大了,在路上摔一跤不罕见。最近北京市已通过招标,推出了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农工党厦门市委呼吁:厦门也可以推行。
   农工党厦门市委认为,随着我市公交车对65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实行免费乘车,以及老年人寿命的延长和对社会活动的需求,我市老年人将更多地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活动。老年人发生跌倒、摔伤、擦伤等意外伤害的概率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由此引起的伤痛、护理和治疗费用也成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一大负担。
   据统计,我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有26.46万人,如果由政府出资为老年人购买保险,不仅免去了老年人及其家人自愿投保的麻烦,还可以覆盖全市老年人,全面提高参保率(理论上可达100%),兼顾了老年人和承保机构的效益,更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心。农工党还算了这样一笔账,假设按照北京市的投保标准15元来计算,厦门市财政一年的支出约为400万元,负担并不重。
   为此,农工党市委建议,借鉴北京等地的做法,为全市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险,并由市区财政支付保费,以此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之外的治疗与康复费用的补充。在政府为每位老年人投保一份的基础上,鼓励老年人自愿多投保,还可以鼓励社会各界以企业捐赠、社会赞助、集体出资、子女购买等形式为老年人购买保险。
   另外,为扶持养老服务业,保证养老院的正常经营,农工党市委还建议推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费主要由市、区级民政及养老机构共同承担,以养老机构投保为主,政府给予投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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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每位老人最多可投4份保险


   针对在京生活或工作的50至59周岁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北京市推出专门的意外伤害险为老年人在各类活动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保险期限为一年。低保、“三无”、失独等老人,其保费将由政府买单,其他老年人可自主投保,保费一年仅15元。每位老人最多可为自己投保4份,最高可获赔20万元。
   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涵盖老年人可享受优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场所,涉及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铁)等三种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博物馆(院)、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12种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养老(助残)餐桌以及托老(残)所等6类为老服务单位。
   在赔付金额上,老人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每份保单最高可获赔5万元,如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在医疗费用方面赔付总额不超5000元。不过,每位老人最多可投意外伤害险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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