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医患纠纷应急处置与调解衔接工作培训班
12月17日,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在莆田市举办福建省医患纠纷应急处置与调解衔接工作培训班,探讨如何更好地协调衔接医院、警方、医调中心三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医患纠纷的处置能力和水平。省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守臣等领导出席并讲话。
我省从2007年着手创建“平安医院”工作,2008年在全省推开,2009年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从而构建起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2010年,我省开始把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机制建设作为创建“平安医院”的重要内容,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据统计,目前全省已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构88个,实现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县以上全覆盖;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2010年至今共立案调解3942起,调解成功率85.5%,有效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
张守臣强调,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警方和调解中心三方及时沟通信息、相互配合、共同协作,是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避免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关键。
张守臣就医、警、调三方如何开展协调衔接工作分别提出要求。医院要建设并维护好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系统,抓好保安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日常管理;要与当地派出所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共同开展分析排查,做好预警工作;要主动加强与第三方调解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医院自身的防范能力;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优先出警、优先受理、优先查处;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果断制止、依法查处;对涉医案件要抽调精干人员、快侦快破,已破获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起诉、快诉快判,坚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第三方调解中心要确保中立性,同时加大自身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第三方调解的功能和作用;发生医患纠纷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主动调解;要提高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让医患双方都满意。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领导在培训班上对医、警、调对接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强调要抓素质培训,提高医院保安队伍的能力建设;抓人防、物防、技防等“三防”规范,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水平;抓打击处理,增强法律权威,提高震慑力;持续抓好医患纠纷预防的化解工作,做到预防在先、处理在前;着重抓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省公安厅有关同志就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授课。莆田市卫生局、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治安大队、三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邵武市公安局和福州、南平市医调中心等单位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各设区市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全省三级医院分管领导等共130多位代表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