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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社保卡在厦使用须“当地报备”

2013-12-16 10:35:34厦门晚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20

     上周五,市社保中心副主任黄宗斌坐镇晚报市民热线5589999,就市民关心的有关厦门医保全省通用等问题,为读者进行了详细解答。
   几天前,我市实现厦门社会保障卡全省同城结算试运行,在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全省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持本市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时,无须办理报备手续,实现即时结算。很多户口不在厦门但在厦门工作、居住的读者打来电话,咨询自己的社保卡是否可以在厦门用。对此,黄宗斌说,省内异地社保卡可以在厦门用,不过需要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异地报备手续。另外,我市参保人如果选择省内其他设区市的非定点、定点但没有标示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及省外就医购药的,仍需按原规定办理医保报备手续,个人必须先用现金支付医疗费用,再凭收费发票(包括诊察费)和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问题选登】


   去“非定点”就医、购药
   仍需回厦办理报销手续


   问:本人因工作需要长期居住在莆田,那么在莆田看病还需要办理报备手续吗?
   答:医保管理服务全省同城化后,到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可直接刷卡结算。但是如果您需要在非定点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就医、购药的,就仍需要办理医疗异地报备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仍需按规定的期限回厦门办理报销手续。

   省内转院到联网定点医院
   不必再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问:老人家在第一医院做了手术,医生建议转省立医院治疗,我们该如何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答:医保管理服务全省同城化后,因厦门无法治疗需转移到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不必再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可持厦门本地制作的社会保障卡直接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


   异地就医卡下月起停用
   看病、购药请用厦门社保卡


   问:我的卡是之前办理的异地就医卡,医保全省同城化后,是否仍可以用该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
   答:之前办理的异地就医卡在2014年1月1日后将停止使用,请持您的厦门社会保障卡看病、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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