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重度残疾人托养可获多项补助
市残联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残疾人员的住房状况。(资料图)
市残联工作人员入户为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资料图)
我市重度残疾人
托养服务
●对象: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适合机构托养的一级重度残疾人;依老养残(父母、配偶和子女在60周岁以上)、一户多残(同一家庭中有2名以上重度残疾人)或无父母、配偶、子女的重度残疾人优先。
●补助:符合条件的重残托养对象将获得补助。生活护理补助为,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月补助400元;技能训练补助为每人每月200元;生活护理补助、技能训练补助及原发给的补助(含困难生活补助、重残居家护理补助)由区残联转入托养机构,用于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务和技能训练等所需费用。
重残托养机构
补助标准
对用房自建(含通过购买、新建、改建并拥有房屋合法自有产权)的非营利性民办重残托养服务定点机构,按核定的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床位建设补助,每张床位补助10000元;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用房属租用(含公建民办承包的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床位建设补助5000元,分5年拨付,即每个床位每年补助1000元。非营利性民办托养机构5年内改变用途的收回一次性床位建设开办补助。
床位综合责任险补助上,对已开办并接收本市户籍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入住的托养机构投保床位综合责任险,由各机构与承保人签约合同。市残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保险责任,保费费率等并给予保费80%补助。
特殊功能室建设补助上,托养机构建立康复训练室、技能培训和辅助性劳动场所等功能室不低于100平方米且按规范配备设施设备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5年内改变用途的收回一次性建设补助。
本报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梁哈榕
今日是国际残疾人日。今年市残联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从残疾人利益出发,多措并举,推进辅助器具进村入户、为困难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修订出台相关政策等,加大扶残助残力度,切实解决我市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的需要。
352名残障人士
得到辅助器具380件
“这下便利多了!”接过专门为其量身定制的可折叠式坐便器时,家住金尚小区的87岁中风老人老林告诉记者,这个坐便器的宽度刚好可以通过老人下床的通道以及进入厕所的空间,再合适不过了。康复中心副主任张建华说,这套坐便器采购来之后,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经过修改,以达到老人可在家里使用的程度。
和老林一样,日前,金尚小区的其他15户残障人士也在这几天陆续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辅助器具,有无障碍扶手、助视器、闪光报警水壶、生活自助具等。今年市残联为我市岛外6个村居及岛内两个社区的残障人士免费适配辅助器具,共计352名残障人士得到了380件辅助器具,金尚小区是今年要做的最后一个社区;完成家庭无障碍改造300户,平均每户补助4000元。
为50户困难残疾人
进行危房改造
“感谢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家住海沧区的林秀英肢体四级残疾,她家被列为今年市残联的危房改造项目。日前,市残联理事长曾毓琪带队深入海沧区,实地查看了解林秀英等残疾人家庭的危房状况。林秀英再三感谢,对今年有望住进新房过年,她满心欢喜。
危房改造也是今年市残联践行群众教育路线的一个重要内容。今年,市残联共投入139万元,对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危房改造扶持。据了解,目前已建成25户,在建17户,准备开建8户。
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我市各区残联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区困难残疾人居住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对居住状况按先急后缓顺序上报。曾毓琪带队深入农村,逐户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状况进行勘察了解。在残疾人家中,市残联调研人员不仅勘察了危房的具体状况,如周边环境、房屋结构、面积大小、是否漏雨等,还对家庭生活、收入来源、子女教育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行询问,并针对各家不同的实际困难,提出解决办法,努力为这些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
精神病患者
每月补助提至300元
在政策修订方面,我市提高精神病患者服药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上限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同时新增精神病患者用药品种,大大减轻了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家庭负担。
我市出台了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政策。自今年7月15日起,在厦残疾人均可持二代《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此项政策的实施,实现了从部分残疾人优惠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到全市3万多本市户籍及所有外地户籍在厦残疾人均可免费乘车的跨越。
我市还对农村残疾人购置农业机械实行补助,按已享受农业部门购置农机补贴资金总额的40%予以补助,有效促进了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此外,继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我市建立了首家以聋人就业为主的无声咖啡面包烘焙坊——“啊啰哈”明发心语店,实现了聋哑人就业从“幕后”走向“台前”。
重残托养机构床位
今年将达500张
我市重度残疾人又多了一项优惠措施,不仅可以进入重残托养机构,还可以获得多项补助。在第22个国际残疾日到来之际,《我市关于对重度残疾人托养实施补助的通知》于日前出台,规定我市重度残疾人将享有生活护理、技能培训等多项补助,我市重残托养机构也将有床位建设、床位运营等补助。这也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我市将依托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残托养机构。到2015年,厦门将拥有重残托养机构床位2000张,今年内将达到500张,分别是思明区150张、湖里区60张、集美区120张、海沧区60张、同安区50张、翔安区6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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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文/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林上燕 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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